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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案
![]() #剑尊今天也在证明夫人爱他# #夫人爱刺激,而我不够野# #别人追妻火葬场,剑尊追妻修罗场# 叶枝意二十岁时就和仙界第一剑尊,昆吾山主陆珩结成道侣,成为六界艳羡的神仙眷侣。 成婚百年,二人相敬如宾,从未红过脸。 陆珩尽了所有丈夫的职责,无论人前人后都可以说是无可挑剔,完美得让叶枝意觉得不真实。 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,她回味了一下自己这一生,脑子里只有两个字:没劲。 没想到再次睁眼,她居然回到了和陆珩成婚的前一天。 叶枝意看着桌子上的喜服,做了三个疯狂的决定。 一:逃婚,远离平淡如水的婚后生活。 二:寻欢,体验狗血话本里的霸道xx强制爱。 三:发疯,谁惹我我咬谁,帅的咬我~诶嘿~啃回去! 按照叶枝意对陆珩的了解,自己悔婚了,对方顶多就是意外一下,而后就会体面地远去,慢慢淡出她的世界。 却不想,那位将温柔刻进骨子里的陆仙尊在见到她握着魔族皇子/狼族少主/人族将军的小手时,瞬间就撕碎了自己的人设,将她按到了墙上。 眸中温柔不再,只有疯狂与占有欲吞噬着陆珩的理智,就在叶枝意以为对方要对自己做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时,陆珩笑了,语气低沉,压着怒火。 “原来,夫人喜欢野的。” 叶枝意:???我这前夫,被夺舍了? *** 陆珩自小就被师尊教导,身为万灵剑主要喜怒不言于色,要不骄不躁永远保持平常心。 陆珩做到了,就算面对恨不得爱入骨髓的夫人,他也会努力保持理智,克制那随时都有可能发疯的心。 即便是在温存时,也要温柔地,慢慢地,进退有度。 直到叶知意死在自己面前,他再也无法冷静。 屠魔族、报血仇、宁可错杀也不放过。 一把修真界赫赫有名的万灵剑,变成了鲜血淋漓的嗜血剑。 所有人视他为洪水猛兽,直言那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,剑尊早已不再,魔头还差不多。 而陆珩站在尸山之上,双目猩红,衣衫浸血。 自刎之前,他只淡淡地说了一句:“夫人,我来陪你。” *会有修罗场,但男主不会变 *婉拒男女主视角对换 |
文章基本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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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回和剑尊大婚之前作者:罗大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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