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案
(文案第一人称,正文第三人称)
  
我是个蠢蛋。
  
我穿成了一本都市玄幻小说里,出身玄学世家的配角。
按照剧情,我会被主角打败,被邪祟撕咬而死,却意外重生回到故事刚开始之时,迷途知返,从此辅助主角,得到一个好结局。
我甚至运气很好,穿到了重生剧情之前,完全可以借由我穿书的优势,避免重生,直接当一个辅助主角的好配角。

我本来可以活得恣意潇洒,无忧无虑。
  
可我猪油蒙了心,我喜欢上了主角。
  
我喜欢,我便要得到。
  
他是玄门天师,而驱邪一道中,修行至高者,皆可契约一名点灯人。
点灯人与天师魂灵相连,可以在天师捉鬼驱邪之时,为他们燃一盏魂灯,护天师魂灵。
天师与点灯人心意相通,常常互为伴侣。

我能力不足,却靠着家世背景,强行逼迫他与我缔结契约,魂灵相连,成了他唯一的点灯人。
  
我强取豪夺,我强人所难,我卑鄙自私。
  
所以在我耗尽心力为他点灯,灵魂撕扯痛不欲生之际,他只一张冷脸对着我,训斥我不自量力——我明白,是我活该。
  
我知错了。
  
好在我还有一次重生的机会。
  
我遵照剧情,在他面前,松开他的手,义无反顾坠入祟气冲天的深渊。
  
我放过他了。
我如他所愿。
我不得好死。
  
我只来得及看到他赤红的眼睛。
他一定是高兴得哭了。
  
-
  
我果然重生了。
  
重来一次,他做他意气风发的天之骄子,我做我安安分分的平庸配角,一切回归正轨,我与他皆大欢喜。
我以为我们再无干系。
  
可他总来烦我,还总是怕我寻死一般。
我不懂他怎么了,也懒得去懂。
我以为这一世,我们肯定能桥归桥,路归路。

直至我意外之下,为他点燃了一盏护佑魂灵的灯。
那是只有与天师魂灵结契过的点灯人才能做到的。
  
我吓得险些魂飞魄散。
  
怎么会这样。
这一世,我明明没有与他缔结灯契。

*双重生,1v1,HE
*文案里的小剧场和互动都是为了体现梗写的,正文里不一定会有
*开文之前都有可能调整文案
*封面为模板封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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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标签: 灵异神怪 破镜重圆
 
主角 视角
互动


一句话简介:我如他所愿,不得好死。

立意:珍爱生活

文章基本信息
  • 文章类型: 原创-纯爱-近代现代-爱情
  • 作品视角: 主受
  • 所属系列: 预收排队中 ↑↑↑求收藏作者专栏,啵唧
  • 文章进度:连载
  • 全文字数:0字
  • 版权转化: 尚未出版(联系出版
  • 签约状态: 已签约
  • 作品荣誉: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
本文包含小众情感等元素,建议18岁以上读者观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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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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