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式的《形式婚姻》形式的《形式婚姻》——晋江文学城[特邀书评库] 作者:评六
形式婚姻的文案透露了作者一点点的野心,要写出异于BL、GL和BG的小品,一个“会让人失望”、“郁闷”和“不招人待见”的文章。对于在晋江以消遣为主的读者群,这样的故事一般都不是大团圆结局,而且比较写实。观乎作者以两对男女同性恋者被世俗所逼而结婚,最后演变为一对异性恋人与两个伤心人,这个结局的确不招人待见,而过程中能带出的讯息是可以想见的多。可惜作者对同性恋者的不理解,以及叙述手法上的失衡,使文章发挥不到应有的意义,甚至连基本的引人入胜也未必做到。
  作者笔下的男女同性恋者,虽然在生理上被定义为男/女性,但却在自己的爱情体系里再次划分,出现违逆普遍价值的“男人中的女人”和“女人中的男人”,以及两个可以称为纯性别的“男人中的男人”与“女人中的女人”,即男和女两对同性恋者中,各有一人扮演男性角色,另一人则扮演女性角色。观乎晋江上很多同性恋文章,均要分出“攻”和“受”,只是这个在现实中可能只是生理上的区分,未必一定会在心理上出现。曾经有电视节目访谈过同性恋者,他们也回答说实际上并无此分类,但为何大部份文章都如此设定?原因在于一般作者和读者对同性恋者的世界并不了解,只能凭臆测建构、补充未知,而臆测的凭藉就是他们已知的法则──“爱情存在于一男一女之间”。既然他们的生理性别一致,那必然是他们的心理性别改变了,男身女心、女身男心,否则就难以符合普遍的认知和想法。其实这想美国太空总署论证外星有没有生物所持的证据一样不可信──他们认为生物一定需要水和空气,没有水和空气就没有生物,但谁说外星人一定要水和空气?正如为何同性恋伴侣一定要是两个心理性别不同的人?如果他们拘泥于对方必需是“异性”,那和异性恋有什么分别?是以作者的设定根本不真实,更别说男同性恋的“男方”是“男人中的男人”,女方是“女人中的女人”了,难道是世上有个量度准则,比一般男人更男人的人,一定要找个比较女人的男人来当伴侣吗?性别没有加减法,更不会因为一方多了什么,伴侣就必须少点什么。这种不真实的设定瓦解作者建立的世界,整篇文的说服力和读者的代入感大大减少,文章能带出的思想和意义也大打折扣。
  至于叙述手法,全篇文章很多重要情节都是突然发生,或者没有深入说明原因的,例如一开篇就要结婚并不出奇,但突然两名男主都要结婚就显得突兀,明显是作者为了接下来的剧情发展勉强而为。同样的情况亦发生在异性恋人出现的过程,全靠一两句白描交代并不足够。另外,整篇文缺乏对角色心情的刻划,真正算表达到角色个人情绪的只在Chapter20,其余大部份时间都像流水帐般重点交代情节,简单交代角色感受,但这文的故事并不教人意外,把心力都花在情节叙述上并不明智,也令读者无法明白角色受到的冲击。设定的不真实与角色情感的缺乏,令读者看完文章也不会有深刻感受,这似乎不是一个稍有理想的作者希望得到的,故望作者继续努力,写出真正能撼动人心的好文。
  • 评论文章:形式婚姻
  • 文章作者:薄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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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表时间:2009-08-27 15:41:58